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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立眉山市电梯维保质量星级单位的通报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2-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区、县质监局,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

  为确保我市在用电梯使用安全,按照省质监局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星级评价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按“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四个等级标准升序排列,确立全市优秀电梯维保星级单位。2012年9月起在全市19家维保单位中,我局对13家符合参评条件并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眉山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价细则内容,采取专家评价、现场核查、走访使用单位并结合证后监管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参评的电梯维保单位的资源条件、应急救援反应、安装维修质量、维保到位率、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从业人员电梯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评选出了9家维保质量高、服务意识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星级电梯维保单位(仅限本年度)。现予通报如下:

  一、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5家)

  四川平升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川东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川穗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世博电梯有限公司、四川至上电梯有限公司。

  二、二星级电梯维保单位(4家)

  四川中大电梯有限公司、眉山川菱电梯有限公司、雅安达顺电梯有限公司、成都兴亚电梯有限公司。

  希望被确立为星级的全市优秀电梯维保单位,要继续发扬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做法,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维保行为,提高维保质量,增强应急能力,防范安全事故,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眉山质监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

  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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