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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质监局制定十项落实区委改进工作作风具体举措
2013-03-06 10:57  原市质监局 [字号: ] 打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东坡区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东坡质监局近日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省局“行政执法八条禁令”和市委市政府“三短一简五不准”要求,制定了十项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不搞公款相互吃请、上下吃请;不搞公款进行歌厅、洗脚、茶馆等场所娱乐活动。

  二是不以借单位工会活动,进行高消费和大吃大喝活动。

  三是区内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发香烟,不在酒店用餐,确需用餐的,到工作餐地点按标准接待,并控制陪同人数,能不用酒的尽量不用酒。

  四是本着节约原则,职工工作用餐固定地点。每名职工缴纳2元,2013年工作用餐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20%。

  五是节假日公车一律定点停放,不准将公车停放在餐馆饭店娱乐场所。

  六是节约办公经费,节约用水、用电,力争2013年费用实际下降10%。

  七是精简会议,倡导开短会,会议原则不发文件,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

  八是少发文,全年下发文件控制在8件以内,文字原则控制在1200字以内,尽量采用电话、短信方式进行。

  九是抓好工作落实,树立良好形象,在从事行政执法期间,不得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和礼品;为服务对象办事,要热情,耐心,不得出现吃拿卡要行为。

  十是“一岗双责”,各位领导带头做好并管好联系股室,有损单位形象的,受到通报和查处的,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职务晋升不予推荐,年终绩效奖扣发不低于50%,直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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