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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宣贯培训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11月26日,眉山市《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宣贯培训会在市会议中心召开。省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德阳莅眉作专题辅导,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严军作动员讲话,眉山质监局副局长瞿泽林主持会议。

  王德阳从立法过程、立法的必要性、法律调整的“五大”范围、法律的“10大亮点”、执法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角度全面解读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从汽车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投诉情况、立法的必要性、主要结构及内容等方面解读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并对调整范围、责任主体、三包期限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严军就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101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括总则、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三包责任、三包责任免除、争议的处理、罚则和附则,共9章48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全市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和家用汽车经销商代表、全市质监系统相关监管及执法人员等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与会人员通过学习法律条款,明确了责任义务,为今后自觉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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