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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森林公安局林区派出所 “三及时”查处一起野外违章用火案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洪雅县森林公安局林区派出所 “三及时”

查处一起野外违章用火案

近日,洪雅县森林公安局槽渔滩派出所 “三及时”查处了一起野外违章用火案件。

一是出警及时。2013年2月11日12时10分,槽渔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槽渔滩镇龙溪村三组小地名“白骨坪”有人野外违章用火,请派员查处。当日12时29分,民警及时到达事发地点,快速的出警反应,为案件的调查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是措施及时。到达现场后,派出所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迅速投入灭火工作中;另一路迅速查明肇事人员,并有效予以控制,为后期查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查处及时。经过民警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查明这起火案是一个名叫车某的人引起的。此人在没有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请人在槽渔滩镇龙溪村3组小地名“白骨坪”自家林地内清林烧荒,不慎引燃了周围未清理完毕的荒草及枝叶,险些酿成森林火灾。在查明车某的违法事实后,槽渔滩派出所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给予了车某罚款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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