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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深刻吸取吉林省八宝煤矿连续发生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吸取吉林省八宝煤矿连续发生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3】1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正确认识、处置事故灾难,认真研判事故现场情况,做好科学、安全救援,严禁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盲目施救,抓好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设和相关工作。各乡、镇要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兼职非煤矿山救护队建设、管理、培训,开展针对性演练。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

  彭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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