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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隐患管理为核心,以安全文化为依托,以依法监管为抓手,以落实责任为保障,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向标准化转变,隐患排查治理向专业化转变,基层基础建设向规范化转变,安全监管执法向科技化转变,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市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确保“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摘帽验收通过。
    三、工作重点
    (一)创新安全生产责任格局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负责人要轮流带班带岗,特别是矿山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重点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标准化操作和安全防范措施,形成个人落实岗位安全规程、班组执行安全规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安全管理机制。
    2.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完善“党政一体化”分工负责体制下的“一岗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控制指标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体系,从领导、政策、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安委会要担负起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的责任。县安监局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纪检、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发展改革、工信、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建设、金融国土资源、国资、教育、质监、工商、旅游、水务、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编办、财政等部门要在机构编制、资金投入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群众监督。
    (二)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坚持以隐患管理为核心,创新管理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以构建全过程、动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管理转变,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动化、常态化、规范化。
    1.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按照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安全许可等规定,加强项目源头审批管理。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深化 “阳光许可”,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上报,促进企业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民爆器材、交通、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继续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隐患ABCD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坚持安全生产隐患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治,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制度。用3年时间,全县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网络平台,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加强公共隐患治理,将道路波形护栏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实施目标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要确保我县干线公路和旅游道路安全畅通,及时治理安保、水毁等道路安全隐患。                                          3.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培育扶持本地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安全科技服务机构,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和安全培训等服务行为。积极依托县政府专家顾问团、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安全科技服务机构等技术力量,为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支持。推广先进安全生产工艺、设备、装备等,强制淘汰落后技术设备和产能。
    4.强化隐患治理投入。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进一步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和涉安维稳工作,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监管能力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宣教培训、奖励和应急救援;加强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监督。
    (三)创新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关键问题,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强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解决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督、听证取证等装备配备问题,实现安全监管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效能化和信息化。各园区和隐患整治牵头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安监所和村(社区)安监室的建设,增加重点乡镇专职人员编制,稳定乡镇专职安监队伍;要把安全监管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逐步落实重点乡镇安监执法用车。开展 “平安农机示范县”、消防安全“防火墙”、“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等创建活动。
    2.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安信工程”建设。企业要以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关键环节,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非煤矿山企业和冶金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要按计划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3年年底实现达标。开展规模以下企业达标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信誉等级评定常态化管理工作,完善“安信工程”相关配套政策,在项目审批、金融信贷、保险、财政扶持、工伤费率、评先奖优等方面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定期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实现安全生产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
    3.稳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结合农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安监部门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模式,抓好乡村平安路建设,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示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隐患治理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六大基础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柳江镇国家级和洪川街道办事处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建成省级安全社区,于“十二五”期间顺利完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4.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救援设备、物资管理工作,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加快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条件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应急救援辅助队伍。
    (四)创新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重要的基础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两化”互动、旅游驱动中心工作,在旅游建设中以创建旅游干线百里安全文化长廊为主线,全面推动其他安全文化的建设,不断强化公民安全意识。
    1.建设旅游干线百里安全文化长廊。县政府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经济工作规划,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科学规划实施洪雅至七里坪、瓦屋山旅游干线百里安全文化长廊建设,依托沿途乡镇、学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树立洪雅安全旅游新形象。
    2.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将安全监管教学课程纳入干部素质教育范畴。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监察执法业务技能。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员工“三级”、“四新”培训教育,突出对新聘职工、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摩托车驾驶员、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3.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播放(刊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温馨提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消防“119”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六进”活动。
    (五)创新监管执法方式
    1.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以市场准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为抓手,集中治理行业领域内的危及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旅游、民爆物品、水务、学校、学生接送车辆、摩托车、商贸、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切实把好关口,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2.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针对重点季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把国务院规定的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落到实处。
    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积极开展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申报,把治理职业危害、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作为民生工程狠抓落实。
    4.加强监管执法。要科学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加大事前预防执法力度。加强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确保通过“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摘帽验收。按照省、市“摘帽”工作要求,全县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我县2013年通过“摘帽”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从领导、政策和体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重点倾斜,继续执行并强化安全生产储备金制度,足额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学生接送车辆以及监察、检察、安监三部门等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三)加大督促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纪检、组织、安监、督查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履职督查。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履职报告、约谈、述职、责任追究、通报等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推行安全生产末位淘汰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加大奖惩力度,逐年提高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目标抵押奖励。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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