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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四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
2020-02-1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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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四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2月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2020年市安委会第一次(视频)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彭清华书记、省长尹力等对安全生产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部署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严格要求开展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全市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是严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口。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印发《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三号)》、《眉山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转发关于加强202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各类企业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自愿申请复工复产,并经市、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不满足要求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全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已复工复产19家,节前停工停产的41家非煤矿山均未复工复产。 三是开展复工复产温馨提示。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倡议书》和企业复工复产“七个不予”、“六个到位”、“五个坚持”温馨提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短信等宣传到每一家企业。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工贸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集中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44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723处,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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