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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
2020-01-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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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紧扣法治政府最根本的问题,针对广大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对照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现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到位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建设工作,将其纳入了“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经市政府批准制发了《2019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确定54家生产经营单位为我局2019年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检查时限,确保监管执法到位。制定了《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将工作细化为4大类13个项目,明确责任科室,确定了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每个环节落实到位。 二、创新安全领域改革,夯实安全法治基础 (一)做实做细安全生产领域法治改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纳入2019年度市委专项改革任务清单,并由市长罗佳明同志担任责任领导。市安委会印发《2019年度眉山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表》(眉安委〔2019〕4号),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用“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确保年度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落实。7月27日,市安委会对2019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成情况进行了半年督查。截至目前,全年11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落细落实“党管安全”举措。市委办以2019年1号文件的形式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市委常委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了各位市委常委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建立责任清单。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着重发挥党委在各种组织系统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统筹调动各方面资源,支持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定了“三项制度”,实行“三个纳入”。建立并落实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公开制度。 三、强化安全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安康杯”、“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知识进乡村”等活动,上半年共培训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万人次。开通了“眉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发送各类安全信息263条。发送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安全温馨提示短信30万余条。制定《眉山市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应急系统共深入186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单位职工、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 (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激励奖励机制。为激励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环境,进一步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眉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6月14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四个一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等22家企业进行了表彰,奖励金额106万元。 四、加强依法行政,深化依法治理 (一)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范》等20多种制度,做到凡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都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成立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审核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审核、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签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环节的智力支撑作用,先后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局多项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案件调查工作的把关。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幅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使用规范汇编成册发给每个执法人员,要求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步骤、方式、顺序、期限开展执法活动。行政执法切实做到“执法工作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程序证据化、执法证据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履职尽责合法化”。同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保障行权平台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机制,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除在政务一体化平台规范运行外,全部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监督实时到位。 (三)严格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名执法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对各区县应急局、市安全监察执法支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情况,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进行了针对性地考核两次。同时,依法规范一体化政务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清理优化。同时,对照行政权力清单逐项制定并公布了责任清单,厘清了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建立并定期更新安全生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广泛采用企业自查、应急部门抽查、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从被动到主动、从业余到专业、从检查到服务的安全监管新路子。 (五)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定66家企业作为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基本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新达标验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6家,三级企业34家。全市712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其中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备案率100%,市矿山救护队顺利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蒙牛乳业眉山公司纳入国家2018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红名单”。三是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市安办印发《眉山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安委会成立眉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主任罗佳明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祝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唐宏任副组长,强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截至目前,危险化学品方面:查处存储危化品使用存储不达标的违规行为1起,对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停车场进行了实地勘验,检查危化企业43家,查处整改隐患141处。道路交通方面:检查“六不出站”车辆34544台次,发现问题13台次,“例保例检”车辆24554台次,发现问题26台次,均立即进行整改;检查“三品”240151件次,发现问题48件次,一律禁止进站上车;打击非法营运车辆8台。建筑施工方面:检查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84个,发出《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83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非煤矿山方面:检查矿山24矿次,其中市应急管理局检查5矿次,查处问题83项,整改78项,整改率94%,确保近期矿山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检查单位场所281家,发现火灾隐患30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2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08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三停”3家,罚款12.75万元,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特种设备方面:组织检查企业单位272家,排查隐患87条,其中已整治84条,强制取消不符合驻点要求电梯维保单位2家。城乡公共安全方面:检查发现眉山天然气公司管道腐蚀漏气点1处、用电管理不规范1处,已责成企业完成整改,指导区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2家,发现4处隐患,已责令企业完成整改。工贸行业方面:检查企事业单位77家,排查一般隐患74项,已整治72项。 五、健全机制,提高综合救灾能力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和救援保障体系。一是调整完善市应急委员会,设立19个专项指挥部,印发市应急委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和机制。二是出台《眉山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回收等工作机制,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妥善救助。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利用市财政预算资金物资采购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物资储备体系,充实各种应急物资。四是建立灾害风险保险体系。组建“眉山市安责险事故预防控制中心”,为投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及风险控制等服务。五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手册》,建立应急指挥工作机制,规范处置程序、权限、方式和流程。六是强化预案管理,收集整理市总体应急预案和33个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二)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气象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做好灾害预警预防、应急值守等工作。八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军分区、武警、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矿山救援、化工企业救援等专业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形成抢险救援合力。强化应急队伍实战演练,统筹推进60项市级重点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指挥、实战救援、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愿在安全生产上进行投入,设备设施老化陈旧工艺落后,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二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市县两级安监系统的执法人员少,且专业性较强,随机抽查执法难度较大。大部分区县的工业园区还没有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没有落实监管执法人员。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严管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依法严格监管、严肃执法、严厉问责。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破解基层安全监管人才缺失等难题。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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