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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四举措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2019-09-19 16:34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重点要求,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四举措有序、有效、有力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有序。为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彭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彭山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企业及个人相关职能职责,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有序实施。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效率。为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彭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会议培训的方式对负责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企业的专职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成立了业务指导小组,深入到部门、乡镇、企业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业务开展进行指导,有利提升了我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效率。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合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和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统筹结合彭山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职责,从而形成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合力。

四是试点推行,树立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企业典范。彭山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区政府安办核定的方式确定了5家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试点单位,重点进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试点,全面增强企业安全生产防风险能力,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树立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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