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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2019-08-02 17:11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2019年8月2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副组长李建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及市应急局局长严明宇、副局长白文超,市消防救援支队副队长冉轶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军从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新修订后的《消防法》。

冉轶同志报告指出,自《消防法》贯彻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近五年来,全市预算累计3.27亿,在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队站、装备建设、营房改造、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城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严明宇在补充汇报中指出,当前,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深化,特别眉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人民群众要求的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消防管理的体制机制上、应急救援职能职责划分、消防员队伍的建设与稳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好市消防救援支队,以此次《消防法》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查找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落实,全面加强《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努力将全市消防工作提升到一新的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副组长李建章作了动员讲话。李建章副主任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修订后的《消防法》执法检查。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消防工作综合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由于执法检查的时间、人力有限,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影响消防工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开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实效。三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摸清全市消防火灾安全隐患家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及时总结执法检查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好法律依据,通过检查进一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推动消防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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