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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园区分局关于开展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9-01-08 17:01  原市质监局 [字号: ] 打印

 

眉市质监园区〔2019〕3号

 

 

市管园区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我局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重点

市管园区使用特种设备的学校均列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点范围。

二、工作内容

学校要主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所有设备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2019年1月11日前,各使用特种设备的学校进行自查,对所有特种设备建立台账,逐台建档,开展风险辨识,进行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落实专人整改隐患,并向我局报送自查报告。

(二)检查。自查结束后,我局将组织监察人员对使用特种设备的学校进行检查,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验证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通过此次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活动,各使用特种设备的学校要建立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和隐患闭环整治台账,要全面掌握本校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全校广大师生安全。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局。

联系人:温贸云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园区分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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