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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夏季汛期安全防控督查检查的通知
2018-07-24 15:59  原市文广新局 [字号: ] 打印

各县(区)文广新局、市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印发关于加强夏季汛期安全防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文办发〔2018229号)要求,现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开展夏季汛期安全防控督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全面开展夏季汛期安全工作督查检查,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当前我市安全工作严峻形势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为加强对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文广新局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及时研究部署督查检查工作;要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部署职责范围内的督查检查工作。特别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文物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遗址等文化窗口单位和歌舞厅、网吧、电玩城等人员密集文化娱乐场所,以及重大文化活动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和行业监管。要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安全防控准备,合力防范应对因各类自然灾害和反恐维稳隐患引发的反恐维稳和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各县(区)文广新局作为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要结合文化工作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夏季汛期安全风险分析管控,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一)文化单位(企业)开展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反恐维稳、生产消防工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检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2.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文化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督查检查文化单位(企业)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文化窗口口单位、文化活动场所及其重点环节、部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预警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文化单位(企业)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当地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采购服务协议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文化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文化监管部门(单位)开展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安全工作会议情况。

2.扎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厅,市委、市政府等近期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夏季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夏季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落实夏季汛期领导干部带班重点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夏季汛期雨情、水情、灾情以及反恐维稳隐患预测预报和信息机制,防范自然灾害和反恐维稳、生产消防隐患引发安全事故情况等

3.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督查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部署落实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督促文化单位(企业)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合账情况;严格规范执法和层层开展督查检查情况等。

4.相关安全工作巡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检查针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以及去年以来相关安全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任务情况等

5.严格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等。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一)全面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配合市相关安全监管部门,适时组织综合督查工作组,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对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和文化单位(企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区)文广新局要根据所辖区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文化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要把安全督查检查与“打非治违”和文化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分析研究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及时总结提炼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工作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督促文化单位(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文化单位(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强化“闭环管理”、“痕迹管理”随着安全防控工作要求逐步提升,工作考核也更加严格定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闭环管理”、“痕迹管理”,完善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合账,及时将工作台账和相关印证图片、文件、执法文书等整理归档,形成工作档案备查。在工作督查检查时,要能够拿得出相关印证材料,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迫责。在督查检查过程一定要强调全面提高“痕迹管理”意识。特别在工作中的安全防控检查、提醒或抽查,特别要在工作文件或简报中体现,有了这些,才能让我们所做的工作真正看得见,有痕迹可查,经得起检验。

(五)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督查检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请各县(区)文广新局分别于724日前将督查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联络员名单,88日前将督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含工作开展图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邮箱:384126960@qq.com)报市局办公室。




眉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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