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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施“路长制” ,道路安全更畅通 |
2018-12-1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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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实施‘路长制’以来,道路上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道路清洁度也显著提高”。近日,洪雅县余坪镇段第六路长杨曲云告诉笔者,“路长制”的推行虽然让工作内容变多,工作要求增高,但道路治理成效明显,通畅度更高。 洪雅创新开展“路长制”是因为该县近年来旅游业的大力发展和道路里程的不断增加,路产路权的保护和双超治理方面,明显感觉吃力。县交通运输局局党委会通过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路长制”,并出台了《路政管理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将全县道路划分为五个片区,设六个路长,其中第五路长负责特殊任务及不定向流动治超工作,路长对自己所分线路分线包干,一般情况下一季度轮换一次。实行魔方式轮动,量化法考核。 据介绍,“路长制”的推行,有三大优势,第一优势是打破现有利益格局。以前有个别路政人员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获取非法利益。“路长制”实施以后,打破了以往稽查中队治超固定模式,路长与队员随机组合,定时轮换,并采取倒查制度,对发现超载车的路段,将对超载车已通行的上个路段路长也要进行问责,在制度上规避了路政腐败现象,成功打击了非法营运利益链。同时建立路长和队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机制,执法人员治超必须由路长或者大队领导亲自带队,有效规避了队员私自治超从中获利行为的发生。路长、分管领导带队治超,参与治超的队员可实时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可向大队长或局领导直接报告,一旦查实,对违法违纪者进行相应处理,对举报者进行适当奖励,从而规避了领导特权谋利的行为发生。 第二优势是提高路政巡查效率。各路长按照划分好的片区,明确工作目标,将巡查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提高了问题处置效率,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通畅。 第三优势是打造合格路政队伍。将“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细化末位淘汰解聘制度,年底根据“路长制”工作效率监督评价,对履职不到位工作现出失误的人员,严格按照《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奖惩,2017年底解聘3名工作人员,从根本改变目前软执法,微执法,不执法的乱象,塑造了洪雅路政良好形象。 “遇突发交通事故或群众举报等事件,由路长按各自管理区域,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保障白天10分钟以内出勤,晚上15分钟以内出勤。”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杜国勋说,按照“路长制”工作流程:巡查、协调、处置、反馈、督查问责五个步骤。每个片区执法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由于‘路长制’是一个新事物,制度的执行有时还停留在表面,有些执法人员害怕得罪人,怕担责任,有些思想观念还需要进一步转换。”杜国勋说,下一步将加强和完善公路管理单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公路管理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公路管护监督控制,提升公路管护标准,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划定公路红线范围,明确公路及公路用地的管护和保护范围,明确管护标准,确保公路和公路用地得到有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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