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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执法总队督查眉山市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8-06-27 09:58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6月21日至22日,省安全执法总队对彭山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深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销售分公司彭山青龙油库,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彭山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工作安排等情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传达了近期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要求,彭山区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不断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联动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有效联动。企业要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全面排查整改汛期灾害安全隐患,从细节抓起,从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抓起,确保安全度汛。安监执法人员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在汛期到来前,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的汛期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消除各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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