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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采取“四措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专项整治 |
2018-06-1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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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化。市、县、园区安全监管局采取多次召开“两关闭”专项整治工作会、到零售点开展走访等方式,传达学习烟花爆竹“两关闭”文件,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讲解近年来的烟花爆竹经营事故典型案例,让经营户明白这样做的道理,进一步减少推动工作的阻力。今年以来,召开“两关闭”专项整治会议8场次,参加经营户186人。 二是验收标准统一化。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总厅〔2015〕25号)要求,各区县、园区做好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关闭,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经营零售许可申报资格。同时,要求全市八家批发企业配合关闭政策,坚决堵住批发企业给关闭对象供货,从源头堵住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流向登记规范化。为有效打击违法非法经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环节的安全,我市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并按规定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对未按规定建立流向台账及建而未使用登记系统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 四是“打非治违”常态化。由安监局牵头组织和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打非治违专项化、常态化,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眉山市已完成了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专项整治工作,烟花爆竹经营户由原来的1183家减少到905家,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277家烟花爆竹经营户实施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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