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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月考核+年终总考核”创新考核机制推动安全工作出实效 |
2018-02-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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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洪雅县创新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方式,对全县15个乡镇及27个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履职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和“年终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述职、约谈及奖励,推动安全工作抓在平时、抓好过程、抓出结果,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一月一考核”。出台《洪雅县安全生产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分值、程序和结果运用。每月目标分为正负1分,全年总分值正负12分,实行倒扣分制,详细列出了15项扣分项目和两项“一票否决”项目。对当月考核分在0.4分至0.6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季度县安委会会议上述职,全年共有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委会上述职。 二是“年终总考核”。将每月考核得分累积,为全年月考核总得分;再按照《洪雅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完成的专项目标进行加分计算,加分总分值+月考核总得分为全年安全目标考核得分。对全年考核得分低于8分的,取消该单位年终安全目标奖;得分排名在前的评为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通过考核,2017年共有5个乡镇、14个隐患牵头单位被评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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