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建党〔2018〕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属工业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和科室,岷东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分局: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