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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办对彭山县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进行督查
2012-04-26 10:06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2012年4月26日,市食安办组织督查组来我县对“五一”节前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督查组一行4人在县食安办和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局相关人员陪同下,对我县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现场对彭祖山风景区12家餐饮店以及兴铁宾馆、仙女湖度假村等2家星级酒店的操作间、凉菜间、糕点间、粗加工间、贮存室进行了检查,查验了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查阅了消毒记录、留样记录、进货索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听取了县食安办关于“五一”节前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督查组对我县“五一”节前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彭山县食品安全工作县领导及各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了“五一”节前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有具体安排部署;组织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大检查;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抓得非常好。同时,指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不具备条件的餐饮店制作、销售凉菜,个别餐饮店“三防”设施不到位,彭祖山景区个别餐饮店餐饮卫生许可证过期等问题。要求我县在“五一”节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到位。县食安办已责成相关监管部门限期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店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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