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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获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2013-04-23 21:27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公布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青神县被授予“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称号。

    继2011年我县被授予四川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后,2012年我县将争创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写进了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工作报告和县委、县政府五年规划,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去年5月成功入围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候选单位,并顺利通过了省局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最后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2013年4月我县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据悉,全国首批示范县(市、区)共有85家,其中四川省4家,我县是眉山市唯一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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