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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五个优化”扶持民营医药经济发展
2013-03-25 16:11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有关文件要求,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工作职能,出台了鼓励和促进民营医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五个优化”扶持和帮助民营医药企业发展。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坚持“引、扶、创”并重,对法定的审批、审核事项,尽可能简化程序和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优化市场环境。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借助为期一年的“雷霆行动”,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健康文明的市场环境。对于同一许可事项涉及不同部门的检查,探索建立合并或联合检查制度,整合资源,以提高检查效率,减少检查次数。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方式进入药品批发(或连锁)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地药品批发企业迁入眉山,走规模经济之路。

  四是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检查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间。在受理、检验、核查(验收)、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中,做到热诚服务、严格执行、及时办理、一次告知、限时结办。

  五是优化信息渠道。为准备投资医药行业的民营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市、县(区)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更新)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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