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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狠抓学校食品安全见成效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3﹞119号)、省局《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3〕34号)精神,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以餐饮服务许可、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食品贮存加工、厨房流程布局、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等情况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及消除隐患工作。

  三是查找问题,严惩重罚。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的原则,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培训工作。对学校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守法意识,树立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截止9月底,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1238人次,执法车辆403台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85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7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57份,立案查处9户、罚款计15.91万元,约谈18家。通过检查,促进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好于上半年,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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