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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食药监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培训

发布时间:2014-06-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做好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丹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19日下午在丹顶湖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丹棱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培训活动。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械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共102人参加了会议。培训授课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任余惠和县药监局颜思琴担任。培训会上通报了上半年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情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详细讲解了如何填写报表和报告撰写规范等,演示学习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新系统使用流程。对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此次培训会议精神。县食药监局对下半年药械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指定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报告监测人员,切实树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责任意识。二是建立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提高报告人员的积极性、增加报告数量、提高报表质量。切实推进我县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的持续发展。三是要求各企业按照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对照开展自查,及时修订管理制度文件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提升医疗器械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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