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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2012-12-04 09:45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为提高学校食堂管理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就餐安全,彭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11月17日、18日、24日、25日开展了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012年11月15日,彭山县教育局、彭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的文件。11月17日至25日相继对全县中小学校、全县公立、私营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此次培训有55所中小学、幼儿园的201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还着重讲解了学生食堂开办的条件、要求,提出了加强食堂管理,确保就餐安全的具体措施,要求学校食堂把好食品原料进货、烹调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要关口,做好食品进货、餐具洗消、食物留样、餐厨废弃处理等记录。

通过培训,增强了学校食堂管理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了学校食堂保障供餐安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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