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食品药品 > 正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力保障2016年元旦、春节节前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

一、 领导重视,早部署、细安排

市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发《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市局组成六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明确了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

二、 深入区县,查重点、排隐患

检查组分别于2016年元旦节前深入各区县开展检查。一是督查各区县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要求各区县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二是开展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要求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增添措施加强管理。检查组集中检查重点食品药品企业24家,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34处,提出整改要求31项,立案2件。

 三、汇总分析,抓整改、促落实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都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片区监管所负责人会议等安排部署了“两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发了检查通知,并积极展开。检查中突出农副产品、节日热销食品厂商、大型餐饮、城乡结合部、景区等重点品种、环节和场所,实行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并对高风险品种实施监督抽样。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食品企业部分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印制未取证QS标志食品,餐馆凉菜间和食品库房管理不规范,面包房卫生条件差、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药企业车间窗门损坏,部分药店购进验收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责令整改,并在下一步的检查工作督促落实。

通过检查,做到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实现全市元旦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