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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眉山市局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了全市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动员会,对2014年以来全市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质量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了通报,要求企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食药监部门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快速跟进,用诚信来规范企业行为,以责任来确保药品安全,始终做一个讲诚信和对社会负责的企业。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同时,制定了《眉山市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抽调专人,成立专组,落实专责,实现“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即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第一责任人义务,以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为手段,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发展”理念,为全市中药饮片专项行动提供良好的整治环境。

   四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企业认真对照GMP条款,逐条逐项找准原因,分析问题存在的前因后果,鼓励企业内部要勇于“揭短”,敢于正视问题,特别是督促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要切实履职,采取企业内部自检、互查及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自纠。

   五是强化质量意识。要求企业严格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生产(加工)中药饮片,要加强农药、重金属、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力度,防止不合格的中药饮片进入市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质量问题;严禁制售假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严禁药渣废料回流市场;严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抽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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