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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办理及查询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3-04-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办理、查询机构名称: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中二段130号

电话:028—38197418

办理流程:广告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和广告发布内容小样至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审核证明文件和发布内容无误后,核发户外广告登记文号。

相关资料准备:1、营业执照;2、卫生许可证;3、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4、新资源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准文件;5、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6、进口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输出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中文标签;7、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8、广告发布内容小样。

资费:食品广告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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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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