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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省食品抽检盲样考核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1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5年8月,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收到省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承检机构质量考核实施方案》(川食药监办〔2015〕190号)和《201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承检机构质量考核实施方案》(川食药监办〔2015〕225号)进行盲样考核要求后,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工作计划,将样品检验任务分配到人,食品检验人员加班加点、鼓足干劲。于2015年9月30日顺利通过大米29-总砷样品检验考核任务,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值要求。取得承担省级抽检检测任务的资格,提升了中心食品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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