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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复审工作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11-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5年10月20日至23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甚儒率队,对14个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进行现场复审考评。

    考评组每到一处首先听取当地政府开展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创建及工作开展情况资料,随后对示范乡镇(街道)的餐饮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涉及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操作间卫生环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厨垃圾处理等。
    在复审考评工作中,吴甚儒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认为各县区食药监局和乡镇政府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构、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各单位继续巩固创建成果,真正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推进餐饮服务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打造特色餐饮,创建特色品牌,促进餐饮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经考评组审核,14个乡镇(街道)均达到复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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