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14日,眉山市代表四川省接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第二十七督查组系统督查。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林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5人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大中,眉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正权,副市长汪树槐等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对眉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四川省果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宏远上铖超市、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泡检中心、东坡区学校食堂监控中心、太和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等企业、单位,实地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情况。在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督查组一行仔细听取工作汇报,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查看工作资料,全面了解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对眉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各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推动了食药监管规范化;在推行学校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打造“明厨亮灶”工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方法创新、措施有效、亮点突出,监管工作取得了实效,维护了“舌尖上的安全”。
督查组强调,一是把握机遇、深化改革,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整合检测资源,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二是履职尽责、齐抓共管,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标准化文件落地,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齐心协力做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是严格监管、服务产业,要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强化风险监测,实施全过程控制,加大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汪树槐副市长代表眉山市政府表示,下一步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监管,认真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好共同监管责任,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