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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档案工作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监管档案的建立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实现“一企一档”,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

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GMP认证检查、驻厂监督检查,全面收集监管信息。

三是根据《眉山市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企业诚信档案纳入监管档案,会同相关部门反馈、纳入监督信息。

四是将企业基本情况、品种信息、基本药物中标情况、企业生产状况、监管信息一年一更新,确保档案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截至11月上旬,辖区内26家药品生产企业均已上报了监管档案信息,基本实现“企业情况一目了然,监管信息准确及时”的目的,提高了药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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