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过上祥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食安办〔2012〕258号)以及市食安办《关于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眉食安办〔2012〕12号)文件精神,于12月26日市食安办牵头组织了市工商局、眉山质监局、市食药局等成员单位对东坡、彭山等区县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组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一是对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餐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二是把握节日期间宴席增多、集体聚餐频繁等特点,加强对各类酒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家坝坝宴、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规范制作的监督指导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以山西省火锅店煤气爆炸事件为戒,对火锅店内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使用合法供应站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按要求合理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间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并保证功能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员工不安全使用天然气管道系统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是否在厨房和钢瓶间违章堆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证照是否齐全等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自律,切实防范和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