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食品药品 >> 正文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4号)
2023-08-30 12:56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近期,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食品265批次样品,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年第4号)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3年第4号)

4.不合格项目解读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3 不合格-2023年第4号信息公布.pdf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pdf
附件4-不合格项目解读.pdf
附件2 合格-2023年第4号信息公布.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