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2019-07-23 17:36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全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源头治理,推进绿色生态发展 坚持从源头抓起,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完成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整治任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治理,调整污染区域种植结构(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负责)。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淘汰禁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兽用抗生素减量使用,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和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配合,各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严管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对从事食用农产品、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白酒、肉制品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肉制品、食用油等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深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管,确保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视频监控比例达到85%以上,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宗教场所及大型宗教活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大型宗教活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明厨亮灶”建设(市委统战部负责)。 三、防控风险隐患,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督促哨点医院按规定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全市平均达到120例以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完成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质量检查,防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扎实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统筹市、县抽检计划,扩大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食堂等快检设备配备,加强县级以上城市农贸市场快检室规范化建设,做好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完善修订本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执法从严,突出重点问题整治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推动部门间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大案要案联合督办,通报典型案件(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白酒、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质量、进口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网销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为重要节点组织食品专项联合督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配合)。加大执法打击力度,重拳整治“两超一非”、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山寨”食品、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中的违法行为,杜绝地沟油重新流回餐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发挥示范引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围绕国家、省“十三五”食品安全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双安双创”工作。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成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稳步提升,区县农产品质检机构按规定通过“双认证”(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负责)。东坡区全面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仁寿县持续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市食品安全办、东坡区政府、仁寿县政府负责)。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全程监管体系,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保障粮食质检机构有效运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手段。(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智慧平台建设,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食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市、县(区)公安机关设立食品犯罪侦查队伍,配强工作力量,配备必要设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六、注重品牌建设,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继续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全市保有量达到246个以上,力争“青神椪柑”成功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以提升质量、优化工艺、更新装备、清洁生产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开展对有机产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及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有机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不低于60%,其它认证活动及认证结果检查不低于20%(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品牌创建,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配合)。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食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七.落实党政同责,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市食品安全办,各县区党委、县政府负责)。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各区县委、县政府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下级党委、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委、县政府负责)。统筹保障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市财政局,各区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 八、强化宣传教育,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增强公众消费信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对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尊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印发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