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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8号) |
2019-07-1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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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告》(2019年第20号),涉及我市东坡区田嬢副食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干巴牛肉(酱卤肉)”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和样品名称:SC18510000003937270干巴牛肉(酱卤肉);商标:汪洋+图案;规格型号:90克/袋;生产日期:2018年9月25日;标称生产者:眉山市梁氏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眉山市东坡区田嬢副食经营部;检测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20000,35000,10000,39000,21000;检验依据:GB 4789.2-20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该当事人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原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18日对该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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