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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康福堂大药房销售劣药“黄柏”(批号:180401)案的处罚决定 |
2018-12-2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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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 药 罚[2018] 14号 2.处罚名称:青神县康福堂大药房销售劣药“黄柏”(批号:180401)案 3.处罚级别:罚款 4.处罚类别:罚款 5.处罚事由:青神县康福堂大药房销售劣药“黄柏”(批号:180401)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康福堂大药房 7.行政相对人代码-1:92511425MA6337W85Y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1126****1525 9.法定代表人名称:王芳琴 10.处罚结果:罚款 11.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10月11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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