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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五个机制”创新“闭环式”监管新模式
2017-07-18 16:57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局针对点多、面广、量大的监管实际,积极探索,逐步形成“闭环式”监管及“五个机制”的工作模式,对高风险领域的药品生产企业实现有效监管的目的。

  眉山市局在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时,按照分析风险隐患、确定检查重点、实施现场检查、交换检查意见、责令整改落实、跟踪检查结果、预警约谈企业七个环节,采取分步骤、回头看的“闭环式”监管,达到一环扣一环,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管环,同时与之配套的“五个机制”一并发力,形成闭合监管态势。一是三级监管机制。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联动的药化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市、县(区)、乡镇三级连贯监管。二是约谈告诫机制。今年,共约谈药化生产企业3家。通过约谈,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生产信息报送机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凡新增品种,必须先报后审,经审查符合生产和检验条件后予以公示,实现企业所产产品均处于公众的查阅和监督之中,达到社会共治的目的。四是企业自律机制。根据年度监管任务,市局每年与药化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树立产品质量的责任理念,强化企业主体的自律意识。五是风险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共筛选出药品安全一般风险27项,中等风险21项,严重风险0项,这些风险的排查,为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决策依据,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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