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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办法(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和参与分配人员

2012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经2013年申请审核过。共计368户,其中残疾申请底楼5户。房源安排在富民公寓、幸福公寓、公会公寓、房管公寓和嘉南雅苑。

二、分配方式和程序

(一)7月29日(星期一)下午现场公示分配房源情况,3:00时分配活动开始。公示参加抽签人员名单,根据发放座位号码对号入场就坐,进行逐个抽取住房。

(二)摇号(先摇取残疾人申请户)5户残疾申请人,房源安排在底楼。

(三)其他人员再依座位序号10人一组上台参加分房摇号,摇号人摇中的房号同时在大屏幕上公示。县房管局现场签发入住通知书。

(四)摇号结束,公证人员当场宣读公证词。

(五)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在2013年8月2日前到县房管局四楼缴纳保证金5000元,签订租房合同。逾期未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若签订合同入住后,有群众举报,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保障资格,并由县房管局责令其限期退回廉租房。

注:签订租房合同时间以座序号为准按以下顺序进行。

2013年7月30日上午:1号至50号。

下午:51号至100号。

2013年7月31日上午:101号至150号。

下午:151号至200号。

2013年8月1日上午:201号至250号。

下午:251号至300号。

2013年8月2日上午:301号至350号。

下午:351号至368号及补签未及时签订合同,逾期未到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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