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丹棱县2014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眉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府办发〔2010〕31号)和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07〕65号)等文件精神,县房管局于2014年7月25日发出了《关于申请丹棱县2014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截止2014年9月30日,各乡镇、社区共有126户家庭申请报名。各乡镇、社区已于10月初对申请报名家庭基本信息进行了公示,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对126户申请家庭分别进行了复审。2014年11月20日,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联合审核,核定有118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按照“四级审查、三级公示”制度,现将核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联审公示如下。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12月1日—12月15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028-37207655、37202625)。
特此公示
丹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