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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13年廉租住房分配办法(廉租房)

发布时间:2013-0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一、廉租住房房源和参与分配人员

此次提供房源242套,分别是幸福公寓1-6栋230套,惠民公寓剩余12套。此次申请审定后的保障户共计242户,其中残疾申请底楼7户。此次分配所需要资金总额17143元。

二、分配方式和程序为:

(一)2013年6月6日上午,公示参加抽签人员名单,根据到来先后顺序坐坐位号,进行逐个抽取住房。

(二)摇号(先摇取残疾人申请户)7户残疾申请人,房源安排在底楼。

(三)其他人员再依座位序号10人一组上台参加分房摇号,摇号人摇中的房号同时在大屏幕上公示。县房管局现场签发入住通知书。

(四)摇号结束,公证人员当场宣读公证词。

(五)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在2013年6月9日前到“幸福公寓”办事处缴纳保证金3000元,签订租房合同。逾期未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若签订合同入住后,有群众举报,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保障资格,并由县房管局责令其限期退回廉租房。

注:签订租房合同时间以座序号为准按以下顺序进行。

2013年6月7日上午:1号至50号。

下午:51号至100号。

2013年6月8日上午:101号至150号。

下午:151号至200号。

2013年6月9日上午:201号至242号。

下午:补签未及时签订合同,逾期未到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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