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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
2013-11-2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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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县已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1338套。已建设筹集完成的房源共1296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52套(2008年新建城管办一期廉租房50套,2009年在熊河碥新建二期廉租住房252套,2011年在熊河碥新建三期廉租房250套);通过购、改、租,新增廉租房源536套(2008年收购北街原检察院办公楼改建25套, 2010年采取直管公房改建转换150套、利用闲置国有资产转换改建89套、利用租用方式解决150套、采取拆迁安置及灾后重建方式完成122套);2012年采取与企业新建和租用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208套已全面投入使用。2012年新高峰瓷业开工建设的42套公共租赁住房,现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室内外装修,预计今年6月底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2013年拟正在实施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264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土地划拨、防雷评估审查、环评、规划选址、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预算、财评等前期工作,场平打围建设基本完成,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 按照“四级审查、三级公示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截至2013年6月我县已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931套,2011年以前已分配入住495套;2011年分配入住56套(文庙广场政府保障房);2012年分配入住297套,其中:二期廉租住房分配入住89套,企业筹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208套;2013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83套(由于本次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共计149户,仍有66户家庭处于轮候期,实际入住62户,在基本满足三期廉租住房分配前提下,我局将请示县委、县政府转化三期廉租住房部分房源用于解决轮候家庭入住)。2013年第三期廉租住房7月25日分配入住90户。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情况。 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面扩大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让符合廉租住房租赁保障条件但还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对象,享受党的惠民政策。2011年—2012年我县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67.3万元,376户,694人,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低收入家庭手中。 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我县制定了《丹棱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试行办法》,对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将各类廉租住房项目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做到“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廉租住房项目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情况在财政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上进行公开。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拨”,确保各级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止2012年底我县已争取到位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610万元,2011年—2012年我县已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127万元,新建完成了廉租住房二期、廉租住房三期502套和通过购改租筹集完成保障性住房481套。目前还结余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483万元,我县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监督建设程序。对工程项目实施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示制。对所有建设项目均实行了预算审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省政府197号令》,由项目业主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相关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二是严格监督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质量。在国家对保障性住房面积许可范围内,尽量优化设计方案。同时对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关。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监审小组,邀请县纪委、监察、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在工程质量上成立了以住建局局长为组长,房管局长为副组长,副局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作组,并委派了2名懂建筑工程、施工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等进行现场管理。并对保障房建筑工地安装了 “建安网”,运用科技手段24小时监控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从2008年起,我县将廉租住房工程纳入县政府“民心工程”,纳入目标考核,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监察局、发改局、县住建局、审计局、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丹棱镇、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民生工程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工程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民生工程按时完成。在严格执行中央有关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为完善我县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结合我县实际,近几年制发了《丹棱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棱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丹棱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丹棱县农民工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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