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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两建一分配”开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5-03-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1)政企联建。对全县企业厂区原计划用于修建员工住宅的土地,进行分宗梳理,对有意愿修建员工住宅的企业,由政府回购其土地,企业将回购资金一次性出资,并按企业需求增加出资,与政府在规划区内统一联建保障性住房。已完成“政企联建”264套,在建422套(2)企业自建。引导、鼓励企业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在规划区内修建员工住宅,每平方米减免规费63元,并按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减免税收。已完成“企业自建”66套,在建130套。(3)政府分配。对“政企联建”和“企业自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部收归政府分配,优先满足企业员工需求,其余住房再按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统一分配。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企业出资比例高达30%以上,帮助800余名农民工和2000余名城镇低收入群体实现“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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