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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发放2018年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公示
2018-11-21 09:45  洪雅县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根据《洪雅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洪建发〔2015〕4号)文件规定,由低收入家庭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会同县民政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社会保险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申请家庭所在乡镇、社区派员实地调查,下列低收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附件:洪雅县2018年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名单。

联系电话:028-37412169



洪雅县2018年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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