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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4年省、市下达的民政民生工程共有13个项目。通过全市民政系统认真组织实施,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全面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40元/月,农村低保以纯收入2300元/年为最低保障标准进行补差。全市纳入城乡低保21万人,累计支出保障金3.66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220元和113元。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力提升。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4.7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676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4%。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全面提高。全面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供养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了10元,供养标准达到29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0%,居全省第一位。

  四是惠民殡葬范围进一步扩大。青神县、丹棱县、洪雅县先后实现全民惠民殡葬。今年全市共免除5400名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400余万元,实现应免尽免。

  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完成改造福利机构床位数2185张,新增民办养老床位2540张,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6个,为4.38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六是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全覆盖。丹棱县、洪雅县、青神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先后经编办批复成立,实现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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