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自然资源 >> 规划公示 >> 正文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北部新城NB-b-15地块、NB-b-16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后公告
2025-07-07 17:01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北部新城NB-b-15地块、NB-b-16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调整论证结果进行公告。

NB-b-15地块、NB-b-16地块位于眉山中心城区北部新城原科工园片区,科工园三路以北,科工园四路以南,西邻通惠河,东临玉屏街北段。NB-b-15地块面积0.7482公顷NB-b-16地块面积3.8593公顷。本次调整对NB-b-15地块形状进行了优化,不改变面积、用途和控制指标;NB-b-16地块规划用途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控制指标一并调整。调整后,有利于提升沿河环境品质满足片区生活服务、商业配套需求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77



北部新城NB-b-15地块、NB-b-16地块调整论证结果.zip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