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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眉山城市中心城区S-36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5-05-19 14:35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S-36地块位于城市新中心彭寿街和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用地面积116.56亩,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2.0>1.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4米(临公园第一排建筑小于21米)

  建设单位眉山新创置业有限公司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申请S-36地块规划条件中“二、城市设计要求”的“(一)平面设计:地块内商业建筑应独立设置,且临公园一侧须设置商业、商业建筑临公园一侧须设置步行通道(可兼顾机动车通行),通道宽度不小于7米”变更为“地块内商业建筑应独立设置,且临市政道路设置”,其他规划条件不变。该变更不涉及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5520日至2025528日,共7个工作日。

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科实名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620010

意见受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城市建筑规划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38195962

电子邮箱:37993789@qq.com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519




眉山城市中心城区S-36地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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