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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东坡岛DP04-03-01地块建筑限高调整论证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
2025-05-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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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04-03-01地块位于东坡岛中部,西临子瞻大道,北临东坡城市湿地公园,规划用地面积109.6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其中檐口高度12米)。 市商务局于2025年4月向我局来函建议对东坡商业水街未建设部分的建筑限高指标调整至30米,以满足大型商家入驻需要,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活力,盘活闲置商业载体,带动东坡商业水街经济繁荣,促进眉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调整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4日,共30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实名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620010。 意见受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城市建筑规划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38195962 电子邮箱:37993789@qq.com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
【东坡岛DP04-03-01地块建筑限高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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