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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黄龙溪谷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号地块(黄龙溪谷四期)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2024-12-02 16:44  眉山天府新区 [字号: ] 打印

黄龙溪谷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号地块(黄龙溪谷四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233经法定程序审批。为适应市场需求,现项目业主单位四川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住宅布局、建筑单体平面及风貌进行优化调整。

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地块方案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286633.26㎡调整为174919.42㎡,减少111713.84㎡;计容建筑面积由196737.50㎡调整为165644.45㎡,减少31093.05㎡,容积率由1.20调整为1.01;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099.78㎡调整为2095.14㎡,减少1004.64㎡;地下室建筑面积由87939.51㎡调整为29567.84㎡,减少58371.67;车位个数由1942辆调整为794辆,减少1148辆;绿地率由38.00%调整为38.01%;建筑密度由26.68%调整为26.54%。方案调整后,住宅总户数由774户调整为399户,减少375户。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日至20241210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四川天府新区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话:028-36639797

附: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地块黄龙溪谷四期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前后对比图

1、彩色总平图及指标调整前后对比图

2鸟瞰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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