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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黄龙溪谷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号地块(黄龙溪谷四期)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
2024-12-0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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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溪谷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号地块(黄龙溪谷四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23年3月经法定程序审批。为适应市场需求,现项目业主单位四川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住宅布局、建筑单体平面及风貌进行优化调整。 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号地块方案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286633.26㎡调整为174919.42㎡,减少111713.84㎡;计容建筑面积由196737.50㎡调整为165644.45㎡,减少31093.05㎡,容积率由1.20调整为1.01;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099.78㎡调整为2095.14㎡,减少1004.64㎡;地下室建筑面积由87939.51㎡调整为29567.84㎡,减少58371.67㎡;车位个数由1942辆调整为794辆,减少1148辆;绿地率由38.00%调整为38.01%;建筑密度由26.68%调整为26.54%。方案调整后,住宅总户数由774户调整为399户,减少375户。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四川天府新区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 话:028-36639797 附:PP2012-21、PP2012-22、PP2012-23号地块(黄龙溪谷四期)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前后对比图 1、彩色总平图及指标调整前后对比图 2、鸟瞰调整前后对比图 |
【调整前鸟瞰.jpg】 【调整后.jpg】 【调整后鸟瞰.jpg】 【调整前.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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