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原址范围内实施市级化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项目,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电 话:028--38181848
附 件:市级化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项目总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