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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东方·银座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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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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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座住宅小区于2010年1月经法定程序审批。现项目开发单位四川世纪恒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未修建的区域进行调整,方案调整后小区总建筑面积由296707.79㎡调整为292751.62㎡,减少3956.17㎡;计容建筑面积由218074.02㎡调整为215540.81㎡,减少2533.21㎡;容积率由3.607调整为3.565,减少0.042;建筑密度由32%调整为29.32%,减少2.68个百分点;绿地率由40%调整为40.31%,增加0.31个百分点。根据前两次公示征求意见收集到的业主意见,开发单位将高层建筑由3栋减少为2栋,调整后的建筑与已建住宅楼之间的正面间距大于原方案,经日照分析,对已建住宅楼日照无影响;商业业态包括超市、餐饮、酒店、办公等服务功能。小区户数由原来的1816户调整为1948户,增加132户;配套设施增加222.53㎡物管用房和文化活动中心,增加320.46㎡架空层公共活动场地,增加88.38㎡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机动车停车位由1467个调整为1772个,增加305个。方案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均低于原批准方案,绿地率高于原批准方案,符合《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的方案调整要求。 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科 电话:028--38195962 附:东方·银座住宅小区调整前后总平、鸟瞰对比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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