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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北部新城东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方案》的批后公告
2022-09-09 15:52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北部新城东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方案》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告。

《北部新城东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方案》主要对北部新城东部区域交通组织,局部地块进行控规维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天府大道: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通过立体交通,优化滨江大道和东坡大道两个节点交通组织。

二、文定街:通过景观拱桥上跨中央公园。

三、科工园三路:取消科工园三路横穿中央公园路段。

四、支路调整:取消中央公园周边5条支路,同时公园东南侧商业地块旁的支路向东移。

五、ND-d-10、ND-d-15地块:地块西侧支路移动至地块东侧后,两块商业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ND-d-10。在维持面积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地块形状进行优化调整,强化地块亲绿、亲水性,提升地块价值。

六、ND-a-1、ND-a-3及ND-a-4地块:为满足西侧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服务需求,将公园绿地、停车场用地和加油加气站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选取天府大道以北的地块进行调补。

七、NE-d-12地块:将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B)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旅馆用地(B14),兼容比例≤30%。

控规维护后进一步提升了北部新城东部区域环境品质,更加符合城市新中心的发展需求。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9日

附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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